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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7-6-6 8:14:00 来自:市政府应急办 浏览: [特大||||繁体]
 


    上述联络信息需及时更新,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10.6.3环境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10.6.4技术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10.6.5流程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要建立起所管辖范围的网络和信息应急处理流程,负责应急处置各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安全事件处置根据事件出现的位置和范围,按分级原则进行。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应急处置无法进行,或者事态范围扩大超出本管理区域时,按照事件升级的原则向更高层次紧急通报处理,避免延误。
   
    10.7善后和恢复
    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除在事发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外,事件处置还应对重大事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并通报上级。
    市教育信息中心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负责从实际应急处置中提炼有关科技攻关需求,提交专家组,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11 附则
    11.1本预案是全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区和学校要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各县区、各学校应急预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11.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11.4本预案由阜新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阜新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11.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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