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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7×24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 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10.4报告 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发生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 出现部门内所管辖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部门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时,向管理上级紧急报警。必要时逐级上报。 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当及时消除、保留证据,并按应急组织体系向上一级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决策;市教育局有关部门通报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
10.5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0.5.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信息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市教育局统一处置。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市教育信息中心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10.5.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10.5.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管理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应急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10.5.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6应急保障 10.6.1组织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协调与沟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系统主干网和集中管理的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网络应急处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协调机制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与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的网络运行安全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日常配合和协作。负责本网络的安全运行保障,建立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各学校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 10.6.2通信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建立本地区范围内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以及与省安全管理部门、运行安全支撑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