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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6 信息汇报与发布 6.1 汇报制度 阜新电网调度运行系统,包括水调,应建立严格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汇报制度和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6.2 信息上报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调度系统内各级调度、运行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上级调度机构和本级电力公司、发电公司汇报。按照随发生随报告的方式,市供电公司要立即向市应对领导小组报告,应对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信息汇报内容要求准确、详实,阜新电网调度系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6.3 信息发布 市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7 后期处置 7.1 调查与评估 (1)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发生大面积停电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后,市应对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结束后,市应对领导小组要适时向有关被调度对象通报对故障的技术分析及事件处理情况。
7.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结束后,市应对领导小组要组织阜新电网各单位研究故障发生机理,分析故障发展过程,总结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修订阜新电网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故障所涉及的发电厂、变电站及相关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救援、事故抢修等的保障体系,并将改进方案报省应对领导小组。 (3)市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将阜新电网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对故障所做的技术分析以及各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向调度系统各运行单位发布,以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应急处理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情况,市经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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