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阜新电网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快速、有效地处理阜新电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阜新电网稳定运行,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辽宁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的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阜新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故障、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导致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映,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一是加强电网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三是协调发电燃煤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四是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五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阜新电网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2)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原则。对电网突发事件,按照“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完成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分层分区、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阜新电网内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应急预案。电网企业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分层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并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完善 “保厂用电”措施,保证电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要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市电网内企业要制定“调度机构场所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4)遵循“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要把阜新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的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能力。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确保社会稳定。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阜新市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所有涉及电网恢复的应急处理工作均应服从应对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应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委主任和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市经委副主任、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业局、市安监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