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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专家咨询组 2.4.1专家咨询组的组成 专家咨询组由环境监测、污染控制、环境评估、核辐射与放射性、卫生防护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2专家咨询组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专家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为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2.5应急环境监测组 2.5.1 应急环境监测组的组成 应急环境监测组由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监测站长兼任。 2.5.2 应急环境监测组职责 (1)负责对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 (3)指导和检查阜、彰两县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 (4)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6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 2.6.1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的组成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由市环保局的环境监理所、污染控制科的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市环境监理所长兼任。 2.6.2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的职责 (1)负责与省辐射环境监理站联系,对放射性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与省辐射环境监理站联系,对放射性污染源的应急处置和清运工作; (3)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7 应急处理组 2.7.1 应急处理组的组成 应急处理组由市环保局的环境监理所、污染控制科、法制科和市环环境科学研究所的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市环境监理所所长兼任。 2.7.2 应急处理组职责 (1)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察工作,初步确定污染情况; (2)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 (3)协助当地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预防和预警 3.1 信息监控 3.1.1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市内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管辖水域内的污染事件信息监控由市水利局负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水污染事件的信息监控,由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负责;辐射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由市环保局负责。特别重大的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3.2 预防工作 3.2.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危险重点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市级危险重点污染源、放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危险重点污染源周围环境信息调查,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支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