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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6-8 17:09:00 来自:市政府应急办 浏览: [特大||||繁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07年1月6日,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市长潘利国任主任,常务副市长曹元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和阜新军分区司令员任副主任,市政府秘书长王子义任总协调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共计105个部门和单位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应急委主要职责。一是研究确定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性意见。二是审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三是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四是分析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形势,制定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规划,总结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五是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并根据事态发展逐步提高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解除应急状态。
   
    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阜新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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