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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食品安全检查安排情况 以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批发零售单位等为重点,县卫生局、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综合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共检查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等企业和业户500余户。 (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局负责,结合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是整治“三超”,治理“三无”,盯住“黑点”,特别针对校车和农用车载客加大了整治力度。严厉惩处违章超载、非法载客、客车超员、带病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品”的检查;通过巡查、设点排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近千起,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有效的遏制了我县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形势逐月好转。县交通局重点对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防洪、险路、险桥进行加固和局部改建,共对国道京沈线等10处险路、危桥进行了改建和加固,对4处涵洞进行拆除重建。农机局重点以对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的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大对农机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共出动检查500多人次,检查农机车辆 387台次,纠正违章138起,消除不安全隐患7起。 (七)县建设局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治理行动,加强对春季开工的现场监管,重点对各种起重设备加强检验、维修和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春季开工的建筑施工现场 “三宝”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共检查16个项目部,建筑面积86600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38处,立即整改35处,限期整改1处。 (八)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质监部门组织力量继续开展好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各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排除事故隐患。截至4月末,我县共检查特种设备再用单位34家,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300余台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 (九)开展对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县煤管局、安监局、农电局以及涉及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要对全县43户煤矿、锆业、化工厂等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情况加强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用电安全。 (十)开展对工贸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县经贸局等单位,重点对国贸大厦等企业单位进行检查,共更换灭火器200余个,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150个,增加消防卷帘28档,对所有消防栓等设施进行了进一步改造。对所属企业的危房、险房等隐患,都及时与企业研究治理方案,到目前共排查出隐患12项,整改治理10项,关停一户,其余两项正在治理中。 (十一)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县水利局组织专业人员,联合各乡镇、各部门对全县17座大中小水库、4个涝区排水情况,河道险工险段、煤铁矿区尾矿库、尾矿弃渣、弃渣阻水,阻水林木、阻水垃圾,北大堤清障、清淤、加固,县城橡胶坝的防汛方面深入现场、逐一排查,逐一落实,并且提前做好了各项规章制度、防洪预案、逃险预案的落实,装订成册,增加了可行性和操作性。县城成立了由80人组成的抢险队伍,随时听候调遣。对全县正在施工的度汛工程、水毁工程通知到施工队伍,做好防汛预案的落实,保证在汛期前完工,保确安全度汛。 三、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值守事故报告制度 我县严格坚持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县督查办负责对重点乡镇、部门节日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各重点企业一把手亲自带班,昼夜均安排专人值班,县政府对事故报告进行了明确要求,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首先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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