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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城调队对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综合调查打分,大连排名第一。这是对大连市依法行政、文明执政的充分肯定。“在大连市取得的诸多荣誉中,我最看重的是大连被誉为‘市民满意的城市’。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唯有听从群众意见,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期有效机制,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造福于人民。”大连市长夏德仁告诉记者。 让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政府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要让市民清楚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大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丁金军说。大连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始终把政府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把依法行政作为原则,实现管理创新。据介绍,全国在2005年启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大连早在1998年就率先推行了,其核心就是建立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明细,明确政府行政执法主体与程序,使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真正纳入到法制轨道。 2000年,大连把全市7个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到行政执法局,从体制上克服了城市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多头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弊端。改革体制仅仅是第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机制才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针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太多、幅度太大的现状,大连近几年通过先行试点、总结推广、组织培训、跟踪指导等方法,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梳理依据、归纳行为种类、制定指导标准、建立工作制度、审查修订等步骤,完成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6月20日,大连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大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把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成具体的标准考核,囊括了转换职能、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化解矛盾、强化监督、学法考核等方方面面。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市级政府首部依法行政考核政府的规章。 “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既是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深化,同时也杜绝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腐败行为的滋生。”丁金军解释说,诸多行政处罚的法律条款幅度过大,比如某种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可在几百元到数千元甚至万余元之间,罚多罚少完全由行政执法者自由裁量,这就为人情关系等法外因素留有空子可钻。截至目前,大连42个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和直属执法机构,共梳理法律115部、行政法规217部、地方性法规110部、部门规章590部和政府规章105部,筛选其中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2088个条款共3323个违法行为,制定8453条指导标准,修订和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65个,新建制度70个。同时,把细化后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案例在网上公示。任何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上网比照相关条款及案例,自己都清楚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是大连创新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所谓案卷评查,就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倒查,即按照一定的标准,研究个案卷宗,看是否满足合法性要素,是对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约束。 近5年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74件,其中维持原判的1079件,占78.5%;撤回的181件,占13.1%;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的117件,占8.4%。 权力既是管理更是服务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是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政府部门留给老百姓的印象。”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刘伟春说。大连依法行政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明确政府角色:既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在法制轨道上,公开、公正、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好。 近5年来,大连市果断做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本着消减、合并、放权、转移相结合的思路,坚持凡是企业的事情,要交给企业去决策;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要让市场去解决;凡是社会组织能处理的问题,要靠社会组织去处理;凡是应该由政府办的事情,政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不折不扣地办好。 从2001年3月至今,大连先后进行了4次较大幅度的行政审批项目消减,从最初的1309项减少至116项,累计消减和调整超过90%,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之一。同时,取消年检项目41项,仅保留年检项目37项。2004年,大连建成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近1.5万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内设有80个服务窗口。全市保留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除民委和计生委的5个项目外,其他项目均进入中心实现统一办理。企业和市民来中心办事,享受“一站式”优质快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