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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污染减排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节能减排是国务院确定的刚性考核指标,在污染减排方面水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大气考核指标为二氧化硫。今年全市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应控制在4.2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6.96万吨以内,削减任务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万吨和二氧化硫0.8万吨。国家要求“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按照省政府对我市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要求,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能突破3.9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能突破6.6万吨。为保证完成“十一五”期间总量削减目标,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推进污染减排: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二是积极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推进结构减排。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实施工程减排项目5个,形成0.45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实施结构减排项目(关停的企业或项目)共36个,可削减化学需氧量0.95万吨(其中要求关停造纸厂28家)。在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实施脱硫工程项目3个,全部为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可形成0.4万吨二氧化硫削减能力;实施结构减排项目(关停的企业或项目)共46个,可削减二氧化硫0.36万吨(其中要求关停小水泥16家,关停小锅炉28个)。三是开展全力开展环保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此外,还开展了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