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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突出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素质、主动维权、依法仲裁、规范信访”24字工作方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半年多来,实现了司法纠正率为零,立案准确率100%,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为我市和谐文明的城市氛围贡献了一份力量。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2007年12月12日成立。在成立之初,仲裁院就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各项制度的起草责任落实到人,由基层工作人员起草,再提交院里讨论通过,工作制度从基层经过检验,再由基层职工去应用,保持了制度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他们严格把握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注重案件的细节。严把立案关,准确及时受理案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在接访工作中致力于用亲情服务感动信访人,尽可能息访。完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信访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理解上访人的难处,倾听他们的呼声,以亲情式的服务化解纠纷。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认真接待受理,用微笑与耐心去面对所有来访者,用专业知识、和善的态度解决信访中的困难与不解。 截至7月9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本级接到仲裁申请67份,立案33件,结案34件(庭外调解13件,庭内调解16件,裁决5件)。在立案的全部案件中,索要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占90%,涉案金额共计975289元。市本级共接待来访518人,其中个人来访372人,集体来访17批共143人,群众来信3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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