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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阜新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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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2-28 13:09:00 来自: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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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8日阜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桂林
阜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文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阜新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阜新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经委员会在会前调查初审的基础上,综合会议期间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推进转型振兴和构建和谐阜新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困难,努力克服自然灾害的影响,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市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58.4亿元,增长10.9%,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故益明显提高,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投资结构继续优化,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的进展;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取得新成绩;第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县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成效明显,城市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农业遭受严重旱灾、畜牧养殖业上年发生禽流感等因素的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等指标未完成年初计划。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比原计划少完成14.6亿元,按可比口径低于年初计划9.1个百分点。 二、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安排,符合中央、省的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的各项主要指标,统筹考虑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有利因素和条件,充分考虑了我市的基础和潜力,体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提出的着力推进“三大产业基地”、“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建设“两个阜新”和“两个城市”的总体思路,符合我市实际。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阜新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阜新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07年,是加快推进阜新转型振兴的关键之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和辽西沿海经济区的开发和建设,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又提供了新的机遇。财经委员会建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现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认真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的各项部署,认真研究完成各项指标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一是要继续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抗灾能力,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避灾农业和抗旱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以项目工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工业年”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新的工业增长点;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入园进区的步伐。把扩大投资和推进项目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成熟项目的储备,保持重大项目建设的连续性;要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财政税收、工业利润、产销率、投资回报率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增长,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好中求快、优中求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大力节约能源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力度,做好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四是抓好各项重点民生工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解决好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要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餐饮、社区服务、养老、物业管理、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参保面,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和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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