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妥善安置棚改区居民 |
| 发布时间:2007-9-28 9:45:00 来自:市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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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区高德东山棚改区居民王树芹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原有平房房照是太平区的,现棚改二期改造已开始,但持有太平区房照的住户却不在此次改造范围内,认为不合理。希望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接到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后,协调太平区棚改办入户调查核实。来话人所提供的房照,是太平区辅助性建筑使用证,按规定不属于合法产权手续,棚改中不予补偿。但该户属于高德东山棚改区域内居民,属于合理副号,按棚改政策可给予安置不小于37平方米的楼房1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