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了单位欠交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 |
| 发布时间:2007-8-2 来自:市民投诉中心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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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矿集团矿材厂一职工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他于2002年买断,现已离厂5年了,该厂拖欠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支付的部分,阜矿集团其他单位都给交纳了,只有矿材厂没给交纳。该厂承认此事,说暂时资金紧张,给不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阜矿集团接到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后,立即调查处理。经调查,该职工2003年以前公积金为1334元,已支付个人部分667元,企业部分185元;尚欠企业部分482元。经阜矿集团协调,该厂准备在8月末予以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