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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奶业刚刚遭遇一场“地震”,“震源”是人所共知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后,奶业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此番奶业“地震”涉及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包括号称“中国名牌”的光明、蒙牛、伊利、圣元、古城、熊猫、雅士利、南山倍益、澳多美等在内多达22家乳品企业的69批次奶粉。 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代表国家声誉的名牌乳品如此肆无忌惮地以伤害最需要全社会呵护的婴幼儿为代价而求得尽可能高的利润,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理所当然地让人特别伤心,也十分震怒。由此带来的危害,致使奶业自身信任危机事小,动摇社会诚信之本事大,国家、社会和人民都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有人会问:是这些乳品企业真的不知道三聚氰胺害人吗?非也!非也!非也!请看铁一般的事实: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布已检测出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企业名单的同时公布:出口奶粉经过留样检测未发现三聚氰胺。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是完全安全的。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这等于明明白白告诉国人:企业不是不知道三聚氰胺于人有害,只不过企业不敢对外销产品掺三聚氰胺,监管者对内销产品疏于管理而已。 前述铁一般事实向我们昭示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寄希望于企业的自律,切实加强监管才是硬道理。企业的良好信誉不可能单凭企业自我修炼而形成,从根本上说是靠完善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规范出来的。 我国食品安全危机背后确有制度上的问题。我们缺少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对法律和公众高度负责的国家监管机构。我们的现状是多头管,分层管,横向有农业、工商、卫生、海关、质检、药监等六七个部门,纵向有省、市、县级的这些部门,横向各管一片,纵向各管一段,职权交叉,多头执法。表面看食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养殖加工到市场流通都有人管,可实际上一运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交织一起,漏洞所在多有。 地方化倾向突出,也是一个大问题。质检部门名义上垂直了,可地方力量有多大谁都清楚。越是纳税大户的食品企业,地方“介入”的劲头越大。比如,此番奶业“地震”始作俑者的三鹿,当年“大头娃娃”奶粉事件中已经露过一回脸,45家问题奶粉名单就有“三鹿”的大名,可仅仅过去17天,“三鹿”居然从名单中消失了。这次因“三鹿”奶粉被问责,就有企业所在地的市长、副市长、畜牧局长3名地方政府官员“下课”。再如,这次国家公布问题奶粉企业明明是22家,可山东某市晚报只公布20家,细心的读者一对照,原来删去的两家企业全是本市的。谁人敢删新华社通稿?反正报社总编没这个胆。 惩罚性赔偿制度缺失同样是一个大问题。法律上尽管规定消费者受欺诈可获双倍赔偿,但实际上往往是消费者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后仍获赔无望或获赔寥寥而不得不选择放弃。这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企业的不法行为,打击了消费者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可以断言,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食品企业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严格自律。 “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这个口号来之不易;中国人以乳制品为增加营养的必选或首选同样来之不易。令人欣慰的是,中央的态度是坚定的:“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以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监管,相关企业汲取教训、改弦更张,奶业会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