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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吊桥,茂盛的林木。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设的月亮湾森林公园承载着很多人成长的记忆。 但从6年前开始,九营子河月亮湾森林公园段的河道与荷花池陆续被垃圾填满,今年年初,更是在这里建起了木材市场。 这一切的理由是:这里的地,是细河区巩家洼子村的集体土地,村里有这块地的林权使用证。 河道填平变成了木材市场 经过6年的陆续填埋,森林公园西侧九营子河道被巩家洼子村给填平了,2008年年初,村上在这里兴建了一个大型的木材交易市场。该市场占地面积近7公顷,预计拥有业主100户,现在已经有二十多户进驻。 公园里赫然出现了一个大型的木材交易市场,每天人流车流多了起来,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有树有水的公园变成了交易的市场,周边生态环境怎样才能维持平衡?今年市政府要把阜新建成生态城市,森林公园要建成湿地公园,这样下去,这个梦想还能实现吗?”辽宁工大退休教授宋老先生这样对记者说。 “这块地是我们村的集体土地” “这块地就是巩家洼子村的集体土地,建市场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在细河区四合镇镇政府,巩家洼子村党总支书记赵彦喜这样解释木材交易市场的由来。 据赵彦喜介绍,这块地具体位置是森林公园吊桥下游的环岛北侧,原为九营子河环岛分流处。“这块地,一直存在着争议。”6年前,巩家洼子村准备在这里建成一个文化广场,便开始用建筑垃圾填充。但园林部门一直不同意,因为这里已经划进了森林公园里面,“双方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矛盾逐年升级。”赵彦喜告诉记者,2007年5月19日,园林部门在这里挖树坑,种上了1500棵垂柳,可仅一夜之间,就被村民拔了个精光,“还是区里领导出面,事情才解决。” 为什么村民这样做,赵彦喜告诉记者,因为村里有这块土地上的林权使用证。“有了林权使用证,这块地理应就是我们村的集体土地,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强占,土地怎么用应该由我们村说了算。”但截至记者发稿,记者没有看到该村的林权使用证。 有争议的地方是森林 公园规划图纸中的河道 记者在园林处看到了1990年4月6日,阜新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关于批复森林公园建设的图纸及相关文件。整个公园占地面积53公顷,九营子河从公园中间穿过,将公园分成两部分。有争议的地方,在森林公园规划图纸中,是环岛北侧的一条支流河道,属于规划范围之内。 据园林处有关负责人介绍,1989年开始规划兴建森林公园的时候,这个地方是九营子河分岔的地方,中间有一个小岛。规划时,岛的两侧各修建了一个小的翻板闸,岛上有细河区林场原有的杨树,园林部门后期栽植的垂柳。同时,在环岛中还修建了石亭、石桌、石凳,建成了一个休闲区域。2003年,园林部门发现此处已经变了模样,原来的河道正在被粉煤灰和建筑垃圾等填堵,原来近1亩地大小的荷花池也都被填平了。“一打听才知道,巩家洼子村要在这里建广场。”从那时开始,园林部门和巩家洼子村便开始了长达5年的交涉,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今年,巩家洼子村的文化广场没有兴建,可木材交易市场却在这里落了户。”面对已改变原貌的公园,该负责人无奈地说。 未经批准对河道填堵是违法行为 记者对横穿森林公园的九营子河河道管理问题,电话采访了市水利局河道处。田中久工程师对记者说,记得2005年时,在九营子河森林公园吊桥下游的小环岛处,有两条水流,左侧是主流,右侧是3米多宽的支流,主流处设有一个翻板闸,支流是否曾经设有过翻板闸自己不清楚。田中久还说,据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对城市河道填堵、破坏、侵占等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记者问,森林公园环岛北侧支流被填堵是否经过批准时,田中久的回答是不太清楚。 河道应归属国家所有 采访中,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河道应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经有关职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填堵河道的行为,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条文相违背的,在河道上建设工程的,必须经过水利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依法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