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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预防与救护
发布时间:2007-6-7 9:01:00 来自:市政府应急办 浏览: [特大||||繁体]
 

    一、乘车人预防交通事故  
    乘客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时要增强安全观念,预防交通事故。  
    1.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  
    2.汽车行驶途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3.行驶途中,不要纺织毛线。  
    4.车(船)未停稳,不要急于上下。  
    5.乘坐飞机、轮船时,应了解紧急疏散通道(门),熟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6.乘坐飞机时,要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降时,不要使用无线电话。  
    7.不要站在火车的车厢连接处或坐在船弦的栏杆上。  
    8.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盔,不准侧坐或倒坐。

    二、交通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乘客在车辆(轮船、飞机)发生险情和事故时,头脑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明情况,采取适应措施,切忌惊慌失措。在车辆遇险时,双手要紧紧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手,低下头,利用前排座骑靠背或两手臂保护头面部。  
    若遇翻车或坠车时,迅速遵下身体,紧紧抓住前排座位的座脚,身体尽量固定在两排座位之间,随车翻转。  
    事故车辆在行驶中,乘客不要盲目跳车,应在车辆停下后再陆续撤离。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先人后物。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物;  
    先重后轻。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先他人后自己,尤其是驾驶员、乘务员等要积极组织抢救乘客,不能顾自己,而不抢救别人。  
    遇到伤员被挤压,尤其是在车辆内,不要生拉硬拖,而要视情况,采取机械拉开或切开车辆等办法,再救伤员。 
    现场急救时,可拦截过往车辆求救,也可视情况向附近的公安、交通、医疗部门呼救,再转往医院。总之,抢救的及时就可能挽救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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