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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08]11号),对新阶段全省定点扶贫工作进行了重新安排部署。根据《意见》安排,新阶段定点帮扶我市贫困乡(镇)的省直单位共34家(省农科院既帮扶阜蒙县,又帮扶彰武县),其中,帮扶阜蒙县的18家,帮扶彰武县的17家。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骆琳,副省长陈海波分别定点联系我市的彰武县和阜蒙县。 省级领导和省(中)直单位帮扶贫困县、乡(镇)(简称省定点扶贫)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10年来,在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过程中,省委、省政府根据我市是全省重点贫困地区及阜、彰两县是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不断加大了对我市的扶持力度,定点帮扶我市的省直单位,由1998年的22家增加到2007年的38家。据统计,仅2000——2007年的8年间,定点帮扶我市的省直单位就累计派出蹲点扶贫干部200名,有2907人次的厅、处、科级干部到对口帮扶乡(镇)现场办公,累计投入、协调、引进资金(含物资折价)9107万元,实施工农业帮扶项目203项,资助贫困学生4130名,救助贫困户25467户。同时,省直帮扶单位还结合各自优势,坚持“输血式”扶贫与“造血式”扶贫相结合,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创新定点帮扶机制,拓展定点帮扶领域。在贫困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招商引资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全力帮扶,有力地加快了我市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推动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省定点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我市提前3年实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解决贫困人口稳定温饱问题的奋斗目标,如期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阶段性任务。 通过此次调整,省政协办公厅、省林业厅、省烟草局、省煤炭局、省农科院、东北煤田地质局、东北制药集团等34家单位分别与我市32个乡(镇)及阜蒙县启智学校建立了定点帮扶关系,这将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