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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阜新市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案》、《阜新市人民政府对铁选行业污染破坏环境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的意见》、《阜新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阜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关于解决困难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保问题》、《细河城市段水源井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对公益性墓地的具体规定,导致了我市公益性墓地出现了盲目建设、违规经营、土地浪费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市政府制定了《阜新市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公益性墓地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理,有效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制定了《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和《细河城市段水源井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城市供水用水的管理工作和细河城市段水源井清理整顿工作。 会议强调,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低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案》、《阜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关于解决困难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保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近几年,我市铁采选业发展较快,同时带来了对我市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细河城市段水源井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促进铁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