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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忠林组织我市23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就市发改委提出的《阜新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7]38号文件和国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稿进行讨论。市政协副主席刘文启出席会议。 2007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正式下发,2008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召开了宣传贯彻38号文件工作会议,就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做进一步的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会议精神,把文件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我市的经济转型工作,实现阜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市发改委切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阜新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7]38号文件和国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稿,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广泛征询全市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使意见稿得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专题会议对市发改委印发的《阜新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7]38号文件和国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稿进行传达,与会领导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意见稿提出系列指导性的建议。 杨忠林指出,国务院出台的3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反映了党中央、 国务院对于促进资源型城市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高度重视,面对机遇,我们要深刻领会文件的实质,把握文件的核心和主线,充分认识文件对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紧工作,把工作做深做实,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工作。 杨忠林要求与会各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充分估计到文件的出台将为我市所带来的挑战,把落实文件各项政策措施做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并责成具体责任领导和部门,要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同时,要切实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省直部门在落实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突破阜新”战略精神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方案,积极汇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