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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CDM项目办公室专家对我市CDM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辽宁省CDM项目办公室由辽宁省科技厅于2006年10月批准成立的辽宁省第一个专业从事CDM项目开发与技术服务的咨询及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开展全省环境、气候、能源和资源等领域的CDM项目项目能力建设,为政府和企业CDM项目的策划、设计文件编制、评审、注册、交易、投融资及技术引进提供一站式的咨询及中介服务,为全省CDM项目的开发建立一个可靠的技术保障机制及通畅的国际合作渠道。 辽宁省CDM项目办公室郭军、赵连臣两位专家认真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我市CDM项目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到大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潜力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目前我市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共2项,即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Carbon Asset Management Sweden AB合作实施的辽宁彰武24.65MW风力发电项目,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Carbon Compliance Acquisition 13 Limited(CCA13L) 、Vitol SA合作实施的辽宁阜新煤矿区CMM/CBM利用项目,其中彰武24.65MW风力发电项目已经EB注册,并获得签发的CER一次(58,934吨CO2)。据了解,截止到2007年5月6日,我省共有8个CDM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有3个项目EB注册成功,有2个项目已获得签发的CER一次。 辽宁省CDM项目办公室专家表示,今后将对阜新的CDM项目给予技术支持,协助企业对新上的CDM项目进行包装,并免费为企业培训相关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