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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市人大机关在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模范表率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市人大办公室根据市委《关于加强车辆管理严禁酒后驾车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07年2月28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市人大机关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的通知》,要求市人大机关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3月3日,市人大办公室主任李树印组织机关全体机动车驾驶人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邀请市交警支队宣教科做了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并与全体机动车驾驶入签订了“引领交通文明,拒绝酒后驾车”协议书。 据李主任介绍,此次下发禁酒通知是在市人大主任温建国指示下进行的。温主任节后上班第一天,就要求办公室抓好车辆安全问题,尤其要杜绝市人大机关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驾车现象。市人大作为全市四大首脑机关之一,充分发挥最高权力机关负责法律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职能,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支持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意义重大。李主任在会议上强调,要在交通安全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在人大机关中努力营造“遵章守法光荣,违法违纪可耻”的氛围,把禁酒令作为不准触及的“高压线”,通过全体机动车驾驶人的共同努力,切实保障行车安全,成为全市机动车驾驶入的交通文明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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