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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对重点企业收费实行挂牌保护
发布时间:2008-7-18 13:42:00 来自:阜新日报 浏览: [特大||||繁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突破阜新”战略,推进阜新转型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优化阜新经济发展软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决定对全市重点企业收费实行挂牌保护。7月17日,市物价局为首批12家重点企业颁发收费保护单位牌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物价局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全市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清费治乱工作仍然很艰巨。为使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企业外部的生产经营环境,市物价局决定对全市重点企业收费实行挂牌保护。
  首批被市物价局授予收费保护单位牌匾的12家重点企业为阜新双汇、三沟酒业、广厦钢结构、金山热电、泰山石膏、振隆土特产、美中鹅业、伊利乳业、大鹰水泥、福棉集团、阜新双汇食品公司、仙鹤制药等。这12家企业是从全市80家申报企业中筛选出来并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他们受挂牌保护的条件是:企业信誉好、纳税好;企业年主营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有较好的发展前途;社会认可度高、形象好。
  为切实保护挂牌企业的利益,市物价局除向被保护企业发放《收费保护单位》标志牌外,还及时向企业宣传收费政策,通过向企业提供价格咨询、认证评估,帮助企业解决价格矛盾,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同时还对企业交费实行登记制度,各收费部门向被保护企业收费时,必须到市物价局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方可向企业收费,未经物价部门同意的收费企业有权拒付,并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重点保护企业收费登记制度,向挂牌企业收费时,必须出示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登记审批手续。市物价局对挂牌企业收费、缴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将依照法规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还将对挂牌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挂牌,不符合条件的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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