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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确保为我市“突破阜新”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城市环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确立“为民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市民群众投诉的问题,一般案件保证立即到达现场取证并给予答复;对较大案件保证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做到及时接案,及时处理。 三、公开办事制度、公平行政、透明办公。坚持行政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行标准公开。对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一般事项立即予以办结,较大事项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办结。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肃队容风纪。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六不准》: 1、不准野蛮粗暴执法,杜绝生冷、蛮横、生硬等行为,不得与市民间激化矛盾; 2、不准违反执法程序擅自私自审批项目和做出处罚决定; 3、不准利用职权之便收取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 4、不准违规罚款和收费,严禁收费、罚款不开票据和挪用、截留罚没款行为; 5、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擅自私下协商处理各类案件; 6、不准私开行政执法车辆从事非公务活动。 以上四个方面和执法人员六不准是我局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为了严格遵守和落实,特设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公开电话:2915016,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局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