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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监局2006年初成立,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按照市动监局“高标准建局,高质量执法,高效率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全面促进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市动监所既是执法部门,又是窗口单位。市动监所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将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06、2007连续两年,市动监所都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行风建设 确保动物防疫监督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成立了由所主要领导为组长,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县(区)动监所所长为成员的阜新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来负责这项工作。二是专题部署行风工作。每年初都专门召开各县(区)动监所长参加的行风建设专题会议,部署行风工作,与各县(区)动监所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行风工作纳入目标工作考核范畴,实行行风事件一票否决。三是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三同时”,即研究监督工作同时研究行风工作,部署监督工作的同时部署行风工作,考核监督工作的同时考核行风工作,将行风工作贯穿于整个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始终。 二、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 一是在提高市本级动物防疫监督队伍整体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和十七大报告等文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对系统内纪律规定的学习,从思想上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提高守法自觉性。其次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钻研《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定期查阅最新出台的法律及其解释,对相关法律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执法的主动性;开展以老带新、以案说法的学习活动,达到整体提高的效果。二是在提高基层动物防疫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他们采取下县区轮流培训与上市所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基层的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监督违法案件的立案、处罚程序和动物检疫证章的管理、填写等相关知识。通过全市范围的监督员培训,全面提高了我市基层监督人员的素质,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规范管理 树立形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他们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并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举报落实制》等12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二是推行政务公开。他们制定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行政事业收费公示板》《监督执法办案程序公示板》,全部上墙予以公示。他们还在阜新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网上公开单位职能、执法依据和举报电话等,将政务公开最大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强化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提出了“五必须”和“六严禁”。“五必须” ,即接电话必须讲“您好”;接待来访必须要耐心;受理举报必须做记录;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先亮证;处罚管理相对人必须处处体现人性化。“五严禁”,即严禁上路截车;严禁罚款不出具正式收据;严禁执法程序违法;严禁执法人员从事与身份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报;严禁执法人员作风粗暴。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执法人员实行了挂牌执法,每个执法人员都要佩戴个人胸卡,上面注明本人的姓名、职务和单位举报电话,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责任追究 狠抓落实 一是行风检查工作坚持经常化。按照行风建设责任状的规定,他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的形式,至少每季度要对被考核单位的行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法程序、服务质量、收费情况等,并下发通报,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差单位进行批评,以此促进行风建设活动的开展。二是充分发挥行风举报员的作用。他们在全市动监系统都设立行风举报员,市本级、县(区)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各设行风举报员一名,各县(区)监督所都能充分发挥行风举报员的作用,对辖区内发生的行风事件,及时、准确的上报,对上报的行风事件不及时、不准确或没有上报,要追究其责任。三是严厉查处内部违法行为。对系统内部只收费不检疫、收费不出具票据、以证代据或以据代证等违规执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