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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保局及时准确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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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17 10:58:00 来自:阜新日报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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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局承担着组织市本级和各所属分局有关人员对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待遇按标准进行审核、调整和发放的工作任务。几年来,他们坚持利为民所谋的服务宗旨,按照相关工作和文件要求,准确无误地为每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待遇,赢得了广大退休人员的信任和赞扬。 去年,按照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紧急通知精神,市社保局对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分“预发”和“补发差额”两个阶段,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了调整工作。 在这次的待遇调整中,市社保局的领导和同志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和努力,克服了涉及被调整的人员多、调整的档次分的清、业务操作的程序复杂、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紧等许多难题和困难。2007年8月20日,他们接到《辽劳社发[2007]75号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文件、研究办法,并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向各所属社保分局进行安排和部署。为做好此次调整待遇预发工作,他们不辞辛苦,加班加点昼夜奋战,于25日完成预发审核工作,并通过与市财政和商业银行沟通与协调,于28日将预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全市退休人员手中。 2007年8月27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2007年度差额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市社保局于8月31日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分局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会上,李国峰局长再次强调了此次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明确指出这次调整待遇工作,是目前三年连续调待的最后一次调整,也是为中央拟定的从2008年再连续三年调整待遇工作打牢基础的一次调整,这次调整将直接涉及到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根本利益,以此意义十分重大,由于工作程序非常复杂。所以,要求待遇发放科和有关工作人员对每一组数据必须进行认真的计算和审核,对调整待遇的具体操作方法必须进行统一。 从2007年9月2日开始,这个局即抽调待遇发放科的同志随同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部门领导一起,深入到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县、区退休人员档案代理机构,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和审批工作,于9月3日顺利地进入并通过了利用辽宁一号社保微机系统进行调整程序。 此次调整养老待遇工作,由于加入了按全部缴费年限(工龄)调整待遇条款,无法进行批量调整,人日均完成量仅300人左右,只能通过逐人逐条进行操作。面对这些问题, 市社保局全体相关工作人员,在待遇发放科科长宝继江同志的带领下,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于9月底全面完成了此次待遇调整补差工作。全地区共有86924名企业退休人员涉及到本次待遇调整,补发待遇总金额为4277万元。月平均调整额为82元,调整后的退休人员月养老金人均达642 元。此次的调整额和补发金额,已于当年10月份全额发放到了有关退休人员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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