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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禁止非法猎捕鸟类
发布时间:2007-12-11 14:56:00 来自:林业局 浏览: [特大||||繁体]
 

  12月9日,在接到群众关于用粘网捕鸟非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立即与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联合出警,赶往细河建设桥西侧,现场没收并销毁捕鸟工具1套,放飞麻雀20余只。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过往行人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并提醒广大市民,陆生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生物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运输、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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