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邱区为今后开展“工业年”活动制定具体措施 |
| 发布时间:2007-11-15 9:00:00 来自:新邱区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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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工业年”活动的开展,新邱区制定四项具体措施。一是不断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调度和协调。要定期深入企业,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区内各类企业逐步实现做大做强。二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已洽谈项目的推进工作,使洽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开工项目尽快投产。三是在进一步完善东出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抓紧做好大金新能源示范园区和北方国际物流中心规划编制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四是为“工业年”活动创造一流软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在全区营造“亲商、爱商、助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