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州区五项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
| 发布时间:2007-10-29 9:24:00 来自:海州区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
一是自我监督。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改正。二是人大监督。区人大定期听取政府各部门的汇报,审议各项重大政务,评议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三是纪律监督。纪检部门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