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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肉类市场监管工作 1、成立肉类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市场,加大对检疫监督执法人员考核力度,签订岗位承诺书,挂牌上岗,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对负责市场检疫监管工作的9名检疫监督员,按市场分布划定责任市场,按时间段规定每位责任人的工作时间,加强对责任人的考核。 2、市动监局肉类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对肉类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三次以上检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由所长带队组成检查组,抽出两台车每天对肉类市场进行二次巡检。一是考核内部检疫监督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二是加大对非法经营肉类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肉类质量。 3、为便于社会监督,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向社会公示市场检疫监督人员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随时随地处理肉类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二、屠宰检疫工作 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7个,分别是: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阜新市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阜新市新邱区生猪定点屠宰场、阜蒙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彰武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细河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清河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全市共选派47名动物检疫员驻厂实施屠宰检疫,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一是宰前检疫实行“准入证”制度。入厂生猪必须凭“三证一标”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免疫耳标换取“准入证”,经过宰前检疫员临床健康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厂屠宰,同时做好宰前检疫登记。二是宰后检疫实行“公示”制度。即将《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屠宰检疫流程”和驻厂检疫员信息制成公示板,在屠宰企业公示,接受屠宰业户和厂方的监督。按照农业部《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设置检验点,检验点挂牌明示。实行屠宰现场同步检疫并做好宰后检疫记录。屠宰检疫实现了“九个到位”即:宰前检疫查证验物到位、临床健康检查到位,宰后检疫同步检疫到位、刀数到位、术式到位、综合判定到位、规范出证到位、登记备案到位、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达到“六个百分百”即: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100%、免疫耳标佩戴率100%、屠宰同步检验100%、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100%、动物产品合格证出证率100%。 1至9月份全市屠宰检疫生猪719324头,检出病害生猪2099头。检出的2099头病害猪肉在动物防疫监督员的监督下全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