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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全面实施融入战略,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整体水平 围绕我市资源优势、产业比较优势,认真研发、包装、储备、吸引一批项目。以长三角、珠三角和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境内外地区为重点,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紧紧盯住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着力引进一批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鼓励现有企业与域外大企业挂靠联合、战略重组,实现借势发展。积极打造节会招商平台,全力组织好第二届中国·阜新玛瑙节,力争办成一次规模大、层次高、效果好的经贸盛会。进一步完善招商政策,提高招商质量,切实抓好重大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全面融入辽宁中部城市群,加强与沈阳全方位的合作。推进沈阳装备制造业阜新配套基地建设,在交通运输、招商信息、人才培养、融资平台建设、旅游开发网络、文化交流等方面实现与沈阳的资源共享,彰武打造沈阳“卫星城”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融入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在加强与锦州等沿海城市合作中实现加快发展。以巴新铁路、白音华煤田等项目为依托,在资源开发、现代物流业、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加强与蒙东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巴新铁路的牵动作用,吸引境内外大企业到我市投资。 把握国际市场需求,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科技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以争取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和扩大境外劳务输出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国际劳务人员储备和培训工作,推动对外劳务输出梯次发展。加快推进意大利援助阜新矿区老年医院项目建设。 (五)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逐步完善转型振兴的体制保障 大力推进商贸、交通、建筑等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公益性企业改革。全年完成国企改革20户。商业、粮食企业改革基本完成,物资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继续做好分类处理壳企业工作。对列入国家政策性计划的市电缆厂等3户国有企业启动实施破产。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加强改制企业履约监管,积极处置和化解国有企业不良债务,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建立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监管长效机制,将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依法监管轨道。积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扶持信用担保公司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鼓励中小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增资扩股,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办各类企业。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有现代经营理念、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队伍。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增加值、实缴税金均增长20%以上。 积极推进其它领域改革。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做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收尾及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树立经营城市理念,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六)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评价制度,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广先进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纳入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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