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阜新市委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 · 中国政治协商阜新市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版
市民版
企业版
招商版
旅游版
 
 
市长之窗 | 政务公开 | 热点专题 | 政务信息 | 今日阜新 | 软环境建设
 
 

首页 > 市民版 > 服务企业 > 安全生产 > 审批事项 > 正文

搜索:  
 
对购买爆炸物品的审批
发布时间:2007-9-28 15:22:00 来自: 浏览: [特大||||繁体]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审批的办理时限。对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需大批量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申请企业凭省国防科工办签章的订货合同,到市公安治安部门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经批准后,凭购买手续可直接到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购买。

 
[ 责任编辑: ]  [ 打印 ] [ 关闭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措施  2007年9月28日
·办理治安案件的时限  2007年9月28日
·50家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火灾事故发生  2007年9月28日
·高新区迅速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保国庆节和“十七大”期…  2007年9月28日
·对行业场所治安管理  2007年9月27日
·市动监局加强检疫监督严把“五关”确保畜产品安全  2007年9月27日


·第四届中国·彰武白鹅节隆…
·奠定转型振兴和又好又快发…
·潘利国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工…
·姜伟华出席市公安局第四批…
·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服务 为…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
·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服务 为…
·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服务 为…
·省政府调研组来阜就我市风…
·我市开展棚户区困难职工救…
·张树森会见国际友好美术交…
·鞠雅莲到粮食系统和商业系…
·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速度继续…
·副市长张树森为阜新市首例…
·我市参加“海外台商辽宁行…
·2007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


 

Copyright by Fuxin Municipal Government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阜新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阜新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制作维护 © 1996 - 2006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通用网址:中国阜新 | 辽ICP备 0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