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山素有“东藏”之称,山上的摩崖造像是“中国东方藏传佛教中心”唯一幸存的珍贵文物群。其中有藏传佛教创始人宗喀巴的塑像,这是一尊具有代表性的大佛造像。 宗喀巴生于公元1357年,卒于公元1419年。原名罗桑扎巴,是青海省湟中县鲁沙尔镇①人 。“宗喀”是指青海湖以东湟水流域,藏族人为表示对他的尊敬,所以不叫他的名字,而称之为宗喀巴。他在西藏佛教界享有很高声誉,被称为“第二佛陀”。他是宗教改革家、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他不仅继承和发展了藏传佛教文化,丰富了我国民族文化的宝库,而且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也作出了卓越贡献。 宗喀巴出生在元末的官宦人家,父亲鲁布木格曾任元朝地方官达鲁花赤之职,母亲兴萨阿却。宗喀巴兄弟姐妹6人,他排行第四。6岁时,受顿珠仁钦密法灌顶获密号顿悦多吉。7岁拜师顿珠仁钦受沙弥戒,法名罗桑扎巴。在化隆夏琼寺学经。由于良师的指导和他的刻苦努力,为他后来在藏文、密法和显教经论等方面的研究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京喀巴大师造像
公元1372年,只有16岁的宗喀巴就和其他僧人结伴到西藏求学深造。 公元1373年至1374年在聂塘第瓦仅寺专学“慈氏五论”, 然后又拜萨迦派大师仁达瓦为老师,学习显教的几部重要论书。以后,在佛学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公元1400年—1409年,宗喀巴对宗教进行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戒规,提倡遵守戒律,要求弟子僧侣严格遵守戒律,反对僧人追逐利禄、操纵权势和生活放荡不羁,鼓励少欲知足,清净恬淡。二是提出完整的振兴佛教理论,撰写出许多理论专著。 公元1409年,他在拉萨东25千米处的旺吉尔山旁主持修建了甘丹寺,是他和格鲁派弟子们常住的寺庙。公元1416年,宗喀巴弟子嘉央却杰在拉萨西部修建哲蚌寺,公元1418年又修建了色拉寺,这就是历史上闻名天下的“黄教三大寺”。 公元1419年10月25日,宗喀巴大师病逝于甘丹寺,享年63岁。 作为一代佛教大师,宗喀巴著有繁富的佛学著作。目前所见宗喀巴大师一生著作就有170多卷。这些重要著作体现宗喀巴对佛教的整体观点和他的佛学思想体系,为格鲁派奠定了理论基础。此后经过数代佛学志士的努力,格鲁派的影响遍及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及云南,明代中期传播到蒙古地区。格鲁派既具有鲜明的特点,又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兼具西藏各派教义之长,因而很快成为我国藏传佛教的第一大教派。 格鲁派中的“格鲁”,汉语意译为善规,指该派倡导僧人应严守戒律。格鲁派的佛教理论继承阿底夏所传的龙树的中观应成派思想,主张缘起性空。所谓缘起,即待缘而起,也就是说一切法的产生均有原因;性空则是自性空的略写,一切法均无自性,从缘而起,这便是缘起性空。修行上采取“止观双运”的修行方法,止观兼重,即主张止往修、观察修两种轮次修习。 格鲁派认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于一境,如果得到轻安之感,即是止的本体;修观就是通过思维而得到轻安之感,此为观的本体。修习应止观相互配合,由止到观,由观到止,而达涅。格鲁派认为戒律为佛教之本,因此重视一切微细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则,依律而行。在显密两宗的关系上,格鲁派则强调先显后密的修习次第和显密兼修的方法。 格鲁派寺院组织严密。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扎仓、康村三级,而且各有管理组织。执事人员实行任期制,各负其责,重要事务则会商决定。学经制度健全。有系统的佛教教育体系和学位制度,规定显密并重,先显后密,注重戒、定、慧三学并习的学经程序。同时格鲁派寺院还重视文法、修辞、工巧、医药、历算等学科,对藏族思想文化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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